截至2024年,青岛城阳区的共有产权房政策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青岛市市区常住户口。
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并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累计有满一年以上劳动(含三年)的人事代价值和在职证明。
申请人及共有产权人在本市未拥有自有产权住房。
产权比例及期限
对于五至七层次人才购置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本人与区属国企的产权比例由8:2调整为7:3,共有期限调整为5-10年。
人才当初购房时只需要负担80%的房款,以人才身份购房时,与企业的产权比例为8:2,共有期限为5年,5年后由个人将剩余20%的产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孰低”原则。
社保及劳动关系要求
申请人在共有期内,劳动关系应持续在城阳区,社保也应从网签之日起连续不断在城阳区缴纳。
共有产权政策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在城阳区持续缴纳社保。
其他规定
对已取得《房地产证》的城镇居民家庭购买成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仍可申请购买所购房屋的产权。
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5∶5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建议:
申请人:需确保在城阳区有稳定工作和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
人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了解具体的产权比例和共有期限,以及回购政策和相关手续。
政策变动: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城阳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