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性资产会计准则概述
生物性资产会计准则是指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的会计规则。这些准则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其生物资产的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生物资产的分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生物资产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消耗性生物资产:
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
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
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生物资产的确认条件
生物资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 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 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 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具体包括:
外购生物资产:
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成本包括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
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
主要依据初始成本,并在后续期间考虑折旧、减值等因素。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比较,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模式:
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收获后的农产品: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总结
生物性资产会计准则为企业提供了关于如何确认、计量和披露生物资产的明确指导。通过遵循这些准则,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其生物资产的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