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及中国民航局的规定,2000万毫安(即20000毫安时)的充电宝能否带上飞机需根据以下条件判断:
一、容量限制
额定能量≤100Wh
充电宝需满足公式:
$$额定能量(Wh)= 容量(mAh) \times 电压(V) / 1000$$
- 若电压为3.7V,则20000mAh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为:
$$20000 \times 3.7 / 1000 = 74Wh \leq 100Wh$$
符合随身携带规定。
100Wh<额定能量≤160Wh
需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随身携带,但禁止托运。
额定能量>160Wh
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
二、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托运
所有含锂电池的充电宝均禁止办理托运,只能随身携带。
随身携带规定
- 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2个充电宝;
- 若超过1个,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
- 需关闭电源并置于透明塑料袋中,接受安检。
设备标识要求
必须标明容量、输出电压等必要信息,避免因无法确认参数引发安全检查延误。
三、特殊说明
若充电宝电压非标称值(如3.7V),需按实际电压计算额定能量;
警惕“三无”产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格充电宝。
综上,2000万毫安的充电宝(若电压为3.7V)符合随身携带规定,但需注意上述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