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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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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减除相关费用和扣除项后,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与已预缴的税款进行比对,从而确定该年度应退或应补的税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结清的过程。

汇算清缴的时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次年的 3月1日至6月30日。例如,2023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在2024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

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

收入项: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减除费用:

每年6万元。

专项扣除:

包括“三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

其他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符合条件的捐赠额。

计算公式为:

$$

应退或应补税额 = \left( \frac{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right) - 减免税额 - 已预缴税额

$$

无需汇算的情形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汇算清缴: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汇算清缴涉及个人纳税信用,请严格据实填写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在进行汇算清缴前,请先完成当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公告

请根据以上信息,按时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