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是一项旨在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确保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并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的规定。
主要内容概述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不适用于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等。
责任划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需遵守消防法规,并对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原则: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时应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历史修订
2009年版本:首次发布,构建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框架。
2012年版本:调整监督管理范围,规范程序,强化单位责任。
实施情况
有效日期: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废止日期:2020年6月1日废止。
总结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审核与验收流程,强化了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随着法规的修订,其监督管理范围、程序和责任划分得到了持续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消防管理需求。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