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取样规范是确保混凝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国家标准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取样频率与数量
基本要求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1次。
楼层与施工段要求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楼层划分施工段时,每个施工段需单独取样。
试件组数要求
标准养护试件:每100m³至150m³混凝土至少留置1组(3个试块)。
同条件养护试件:重要部位(如梁、板、柱等)每100m³至150m³至少留置10组且不少于3组。
二、取样方法与部位
取样点选择
随机抽取混凝土浇筑地点的代表性点,避免表面干燥或过湿区域。
混凝土应充分搅拌后取样,避免不连续点取样。
取样数量与容器
每次取样量不少于1.5kg,采用150mm×150mm试筒制作。
每车混凝土最少取3次样,确保同一车次取样数量一致。
特殊部位要求
梁、板、楼梯等水平构件按跨度划分施工段取样。
预应力混凝土需根据张拉部署酌情留置试件。
三、养护与试验
养护条件
标准养护试件:20℃±2℃恒温养护28天。
同条件养护试件:模拟结构实际养护条件(如覆盖保湿)。
试验报告要求
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需附在《拆模申请单》后,C20及以上等级混凝土每组试件均需报告。
预应力混凝土试件试验报告需单独提交。
四、其他注意事项
取样工具
使用专用圆柱形样筒,避免混凝土表面干燥或泌水影响试件质量。
异常处理
若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未取样,需暂停施工直至补足取样。
规范依据
除GB50204-2015外,还需参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等国家标准。
以上规范确保了混凝土试样的代表性,为工程结构质量提供了可靠保障。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