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缴存比例范围
法定比例区间
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需在5%至12%之间,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
调整限制
单位每年仅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
调整后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30元,最高不得超过33765元(202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缴存基数
计算方式
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高于最高基数(43659元)则按最高基数执行。
调整周期
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后基数上限仍为43659元,下限为203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单位自主权
单位可在5%-12%范围内选择比例,但需符合职工工资总额与缴存基数的限制。
缴存金额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各承担50%。
补充公积金
单位可自愿为职工缴纳补充公积金,但需经职工同意,且不计入工资总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常规操作流程,具体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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