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主要包含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类,具体细则如下:
一、定额调整
调整金额: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较2022年的46元有所下降。
调整范围:覆盖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原工资100%领取养老金者不参与调整。
二、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增加1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含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金水平挂钩:按2022年12月发放养老金的1.4%增加,较2022年的1.09%提高了0.31%,体现多缴多得机制。
三、倾斜调整
高龄倾斜:
1948年1月1日-1952年12月31日出生:每月增加20元;
1943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出生:每月增加30元;
1942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月增加40元。
地区倾斜:
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当地类别增加15-30元。
特殊群体: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若调整后未达当地平均养老金,将补足差额。
四、调整特点
政策趋势:定额调整标准逐年下降(2022-2024年分别为46元、40元、32元),挂钩比例从1.09%提高到1.4%,凸显多缴多得。
资金来源: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占比分别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列支。
五、调整时间
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以上方案综合了国家统一调整与地方倾斜政策,既保障了基础生活,又通过多维度激励机制促进长期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