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具体如下:
有固定收入的人员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具体为: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人员
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最近三年收入总和 ÷ 3年 ÷ 12个月 × 误工时间。
如果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则误工费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 误工时间。
此外,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建议在处理误工费赔偿时,受害人应尽可能收集并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的证据,以便更准确地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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