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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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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与安装规范是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和交通秩序的重要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上的信号灯设置与安装工程。

二、术语定义

信号灯:由红、黄、绿三色光源组成的设备,通过时序控制交通流。

信号灯组:由一个或多个信号灯构成的单元,控制同一方向或位置的交通。

信号灯相位:信号灯在一个周期内按顺序发出的不同颜色信号。

信号灯周期:相邻两个相位之间的时间间隔。

信号灯时段:根据交通流量划分的信号控制方案。

三、设置条件

需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结构、交叉口类型等因素确定,确保信号灯覆盖所有需要控制的道路区域。

四、安装要求

安装位置

一般安装在路口进口、出口左侧/上方或右侧,确保覆盖所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高速公路出口信号灯应安装在出口路缘线切点附近。

安装方位

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通过所控车道停车线后60米处中心点。

非机动车信号灯通过非机动车道停车线中心点,人行横道信号灯通过人行横道边界线中点。

安装方式

主要采用柱式安装,高度不低于3米(悬臂式5.5-7米),立交桥体上不低于桥体净空。

其他方式包括门式、附着式、中心安装式等。

安装高度

悬臂式:5.5-7米。

柱式:≥3米。

立交桥体:不低于桥体净空。

灯杆基础

采用地锚混凝土基础,地脚螺栓夹角小于60°,焊接在下法兰盘上。

五、其他要求

信号灯组排列

机动车信号灯为无图案圆形,非机动车信号灯为带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灯增加左转箭头图案。

方向指示信号灯需单独控制左转非机动车时,需在进口道右侧增设组合。

亮度与可见性

亮度需符合国家标准,日间和夜间均能清晰可见,强光照射下需增加亮度。

倒计时显示需与信号灯状态对应,清晰可见。

协调与联动

多信号灯组需协调控制,避免冲突信号。

六、维护与检测

定期检测信号灯状态,及时修复故障。

根据交通流量调整信号灯周期和相位。

以上规范综合了国家标准(GB14886-2016)及地方补充要求,实际设置需结合具体道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