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综合多个地区的实践经验,可归纳为以下核心内容:
一、工作目标
构建多元解纷体系 建立覆盖村、镇、乡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提升
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降低越级访和诉讼案件总量。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有效防控“民转刑”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措施
完善三级调解机制
- 村级调解: 各村民小组成立由德高望重人员组成的说理委员会,负责基础矛盾纠纷调解,复杂纠纷可集体听证或邀请村“两委”成员参与。 - 乡镇级调解
- 资源整合:乡镇建立大调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乡、村、村民小组资源,形成联动机制。
规范调解流程与标准 制定标准化调解操作流程,明确调解前调查分析、调解中程序规范、调解后协议签订等环节,确保调解过程公正客观。
强化源头预防
通过法律知识普及、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矛盾,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整合资源与能力提升
- 组织资源: 组建由政府机关干部、专业律师、村社调解员等组成的多元解纷队伍,明确各方职责。 - 人才资源
三、保障机制
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落实。
经费保障与激励机制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调解机构运行和人员培训,建立激励机制提升工作积极性。
监督评估与反馈改进
定期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多元解纷格局,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