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消毒标准主要依据《GB 14934-2014 食品接触用消毒器卫生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餐具消毒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细菌指标及卫生管理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学校食堂、医疗机构等场所。具体要求如下:
一、感官指标
表面要求 :光洁无油渍、无水渍、干燥无异味;手感要求:
消毒后餐具表面应呈"涩"感,表明油渍和洗涤剂已被有效清除。
二、理化指标
残留量限制
- 烷基碘酸钠:≤0.1 mg/100 cm²;
- 游离性余氯:≤0.3 mg/L;
清洁度:
无泡沫、无洗消剂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三、细菌指标
大肠菌群:
发酵法检测值≤3个/100 cm²,纸片法不得检出致病菌;
其他致病菌:
不得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四、消毒方法与流程
物理消毒
- 蒸汽消毒:温度10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 煮沸消毒:水温≥100℃持续15分钟以上;
- 红外线消毒: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 洗碗机消毒:需符合产品说明的温度和时间要求。
化学消毒
- 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浸泡5分钟以上;
- 二氧化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150 mg/L,浸泡20分钟;
- 消毒后需用流动水冲洗2次,确保无残留。
五、卫生管理规范
设备要求:
消毒设备需定期维护,确保温度、时间达标;
人员培训:
操作人员需掌握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配比;
记录管理:
建立消毒日志,记录消毒日期、设备状态及人员信息;
餐具存放:
消毒后餐具需存放在密封保洁柜中,避免二次污染。
六、其他注意事项
材质适配:耐高温餐具(如玻璃、陶瓷)可用煮沸或蒸汽消毒;不耐高温餐具需采用化学浸泡或专用消毒柜;
微波炉消毒:仅限耐热餐具,需包裹湿毛巾,避免烤焦。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卫生部门规范及行业最佳实践,确保餐具消毒效果,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