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负责对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等日常性的管理工作。
采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全市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
档案的编制、整理、汇档和预验收
负责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整理、汇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意见》。
档案的正式验收和合格证发放
在工程竣工后的3个月内,对工程档案进行正式验收。合格后,接收入馆,并发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建设
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工作建立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动态化、数字化管理。
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组织精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归档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对全市建设系统及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档案认可
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接收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编研工作和技术服务
根据本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编研有关资料。
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和科学编研工作。
档案的安全、保密和技术保护
负责档案安全、保密、技术保护工作。
档案的查阅和接待工作
负责馆藏档案查阅接待和复印、计费工作。
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有计划地组织城建档案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
这些职责涵盖了城建档案馆的各个方面,从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到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指导,确保城建档案的有效保存和合理利用,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