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漠视群众利益存在的问题,综合多部门整改措施,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民生保障领域
规范技能培训市场
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严查虚假宣传和“培训贷”等乱象,确保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对接。
保障职工权益
- 确保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 加强劳动监察,查处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重点整治医疗保障领域的过度医疗、医保基金套取等问题;
- 加强社会救助精准识别,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二、环境与基础设施领域
加强污染治理
建立污染问题台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
- 推广“免证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治基础设施乱象
- 治理河道、湿地乱占、乱采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精细化管理;
- 推广“免证办”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成本。
三、行业监管领域
强化医疗行业监管
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药品企业虚假宣传等行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 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防范基金流失风险。
规范公共服务机构
加强对教育、民政等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优亲厚友、推诿扯皮等问题;
- 推广“减证便民”措施,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四、监督机制与作风建设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 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督查,实现全覆盖、零死角;
- 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并处理群众诉求。
严查“四风”问题
通过查岗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民生领域失职失责行为。
五、信息公开与群众参与
主动公开整改进展
定期发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 建立民生问题台账,实现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全公开。
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立问题线索核查机制。
以上措施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建立“举一反三”机制,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