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税率与优惠税率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优惠税率
- 小型微利企业: -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3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 2021年延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西部大开发企业: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污染防治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制造业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按200%摊销;
- 非制造业企业:按75%比例加计扣除;
- 2021年10月前预缴申报可享受上半年政策。
安置残疾人员及就业人员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等支出,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三、其他重点优惠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固定资产原值低于或等于4000万元:按直线法折旧,最低年限缩短2年;
- 2021年延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通过认定后,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15%,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
新疆特殊经济开发区政策
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企业可享受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地方留存收益返还: 部分省份(如广东、新疆)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30%-90%的返还;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以上政策需结合企业类型、行业及地区综合适用,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