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根据应税凭证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一、计税依据
合同类 -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以合同金额(或收入、费用)为计税依据。
- 例如:购销合同金额100万元,印花税=100万×0.3‰=300元。
产权转移书据
-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转让书据以价款或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
- 例如:房屋转让合同金额200万元,印花税=200万×0.5‰=100元。
营业账簿
- 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 例如:实收资本1000万元,印花税=1000万×0.25‰=250元。
权利许可证照
- 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按件定额贴花,每件5元。
二、税率标准
比例税率(主要适用)
- 合同类:0.3‰(购销、运输等)
- 产权转移书据:0.5‰
- 营业账簿:0.25‰
- 建设工程合同:0.3‰
定额税率
- 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按合同金额计算(具体税率需确认)
其他特殊情况
- 证券交易:成交金额的0.1%(仅卖方征收)
- 仓储保管合同:0.3‰
- 借款合同:0.05‰(银行间)
三、计税原则
金额确定: 合同未列明金额的,按实际结算金额或市场评估价值确定; 变更处理
免税项目:如个人购房、廉租住房相关合同等。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书立、领受或使用应税凭证的当日。
以上税率和计税依据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相关财税政策规定,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税务机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