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全称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五千元起征点和“五险一金”等,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六项:
子女教育:
可以按照每个子女1000元每月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
每月400元。
大病医疗:
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每月1000元。
住房租金:
根据具体城市标准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此外,专项扣除还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这些扣除项目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赋,提高个人实际到手的工资收入,并更好地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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