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中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货物采购,但根据最新修订草案,其适用范围可能扩展至服务和工程。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适用范围
货物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明确将货物列为询价采购的适用范围,要求货物需满足“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服务与工程
2022年修订草案将服务、工程纳入询价采购范围,需满足与货物相同的三个条件。
二、核心特点
供应商数量
邀请报价的供应商需不少于三家。
报价要求
- 供应商需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 允许负偏离,但需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评审原则
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为成交标准。
三、程序要求
询价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询价通知书并确认供应商名单。
报价阶段
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唯一报价,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说明报价依据。
成交确定
采购人根据报价、质量和服务综合评估后,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
四、与其他采购方式的区别
公开招标: 需发布招标文件,竞争范围更广,程序更复杂;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仅从唯一供应商采购,适用于紧急或专用物资。
五、注意事项
服务类项目目前仍不适用询价采购,需采用其他方式;
询价通知书需明确实质性参数,否则可能导致采购流于形式。
以上内容综合了《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覆盖询价采购的核心要素与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