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分为强制转换和自愿申请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强制转换条件(两种情形)
年应税销售额达标 - 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需向税务机关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
- 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超100万元(部分早期政策标准)。
会计核算要求
- 需设置账簿,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经税务机关批准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自愿申请条件(两种情形)
会计核算健全
- 无论销售额是否达标,若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制度完善、能提供可靠税务数据,可主动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
特定行业或规模要求
- 年应税销售额超80万元(部分早期政策标准);
-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特殊行业。
三、其他注意事项
销售额计算: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稽查查补、纳税评估调整等所有应征增值税额; 转换流程
不可逆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后,通常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部分特殊情形除外)。
(综合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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