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特文案-你身边的文案管家

彼特文案-你身边的文案管家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59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主要用益物权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依法对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可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生产活动。

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允许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

仅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权,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

地役权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自然资源使用权

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权等,用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其他相关权利

居住权:

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

典权:通过典当等方式取得的他人不动产使用权。

三、法律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客体限定:

以不动产或动产为权利客体;

目的性:

以占有、使用、收益为目的;

他物权属性:

需依附于他人之物设立。

四、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在设立目的、权利性质、标的物及存续期间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

以上分类综合了《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涵盖我国用益物权的主要类型及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