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票据法及相关银行规定,现金支票背面 必须盖章,具体要求如下:
一、盖章的必要性
法律强制要求 《票据法》明确规定,支票需在背面签章,包括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鉴(如财务章、公章)。
银行审核依据
银行通过核对背面签章与预留印鉴的匹配性,确认支票有效性,防止伪造。
二、具体操作要求
签章位置
- 在支票背面的“持票人签章”处盖章。
- 若收款人为个人,需在“被背书人”栏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附加身份验证
- 收款人为个人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等),银行需登记证件号码。
印章规范
- 印章需清晰可辨,若模糊则整张支票作废。
三、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收款: 背面直接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无需其他操作。 个人收款
四、注意事项
现金支票有效期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计算。
填写内容需与银行预留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可能导致支票无效。
综上,现金支票背面盖章是法律和银行操作的双重要求,务必规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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