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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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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是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重要法规,旨在通过明确使用单位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与节能运行。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内的所有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压力管道等。

基本原则

- 依法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 安全优先: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及时消除隐患。

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登记与备案

- 设备投入使用前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需置于显著位置。

- 备案需提供中文说明书、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等材料。

维护保养与检验

- 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含运行故障、事故记录及维护保养记录。

-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需立即处理;未经定期检验(每1年)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事故管理

-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处理流程及人员职责。

- 事故发生后需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三、监督管理措施

部门职责

- 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

-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实施宏观监督和指导。

监督检查

- 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等。

- 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设备管理数据实时更新与公开。

违规处罚

- 未经登记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使用将面临罚款、停用等处罚;发生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其他关键要求

移动式设备管理:

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需取得许可资质,建立专项检查制度。

高风险设备专项管理:客运索道需单独申请运营许可,安装改造后需通过验收检验。

通过以上措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构建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特种设备在安全、高效的状态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