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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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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涵盖住宅小区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及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共部位维修

承重结构部分

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非承重结构及附属设施

涵盖分户墙外墙面、屋盖、雨落管、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车库、路灯、指示牌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

电梯系统

包括电梯维修、更换及重大故障处理。

消防与安全系统

涵盖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管道)、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

供水、供电及供气系统

包括水管破裂、电路故障、燃气设备维修等。

排水系统

涉及楼内排水设备故障、管道漏水等紧急维修。

三、其他特定用途

绿化与环境卫生

包括小区绿化带养护、道路清洁、公共卫生间清洁等。

物业管理区域维护

涵盖物业管理用房、围墙、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的维修。

紧急情况处理

在屋面防水严重损坏、电梯故障、消防系统失灵等紧急情况下,可申请立即使用维修资金。

四、使用原则与限制

专款专用

维修基金仅限上述范围内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资金管理

由社区住建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统一保管,使用前需经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日常维护与专项维修区分

日常小修由物业费承担,大规模更新改造才动用维修基金。

五、特殊情况说明

预付款支取:

住宅大修时可支取施工预付款,但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30%。

备用金设置:业主委员会可预留一个月物业费的备用金,用于突发小额支出。

以上范围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使用需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公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