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点说明如下:
一、基本购房资格条件
社保/个税缴纳要求 - 单身/未购房者需连续缴纳满1年(12个月)社保或个税;
- 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且家庭名下无住房记录。
婚姻与住房状况
- 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 家庭已有住房数量限制:已购房家庭暂停购房资格。
二、社保/个税缴纳细则
时间要求: 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 特殊情况
三、其他购房条件
无房证明
- 需提供上海本地无房证明。
首套房认定
- 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住房数量超过1套的暂停购房资格。
四、特殊政策说明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
- 对新片区工作且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增购1套住房。
人才购房优惠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工作满3年的高层次人才,其家庭唯一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落户与社保积分关联
持《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社保/个税缴纳要求,积分达到当地入户标准可申请落户。
以上条件综合自上海市住房管理部门及权威法律平台信息,具体政策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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