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各地最新通知:
一、核心税率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其他配套优惠
增值税起征点提高
-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未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六税两费减免
- 对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可免征。
残保金免收
- 在职员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 娱乐服务类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未达2万元(季度未达6万元)免征。
三、政策适用条件
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企业条件
四、申报方式
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五、注意事项
优惠政策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覆盖2021年全年有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