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是专业技术职称体系中的第二级,介于中级和正高级之间。根据职业领域不同,副高级职称包含多种类型,具体如下:
一、教育领域
高等学校教师 副教授(高校教学、科研骨干)
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部分高校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中小学教师
高级教师
二、医疗卫生领域
医生: 副主任医师 药师
护理人员:副主任护师
三、工程与技术领域
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
农业技术人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四、经济与统计领域
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统计师:高级统计师
五、科研与出版领域
科研人员:副研究员
出版与档案:副研究馆员
六、其他领域
新闻媒体: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出版行业:副编审
补充说明
不同地区或单位可能对职称名称和等级划分有细微差异,例如:
部分单位将“副研究馆员”归为中级职称
个别领域可能增设如“副高级讲师”等岗位
建议根据具体职业方向,结合所在单位职称评定标准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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