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主要用于市场销售或出租。其法律属性和特征可概括如下:
一、法律定义
商品房是经政府批准、开发商开发并面向社会公开出售的房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开发商需通过土地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 房屋需用于市场销售或出租,非自用或非公开出售的房屋不属于商品房;
3. 需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具备独立产权。
二、与保障性住房的区别
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区别在于:
产权性质:商品房为完全产权,可自由买卖;保障性住房通常有产权限制(如经济适用房需符合购房条件且转让需审批);
价格形成:商品房价格由市场供需、成本、地段等因素决定;保障性住房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具有保障性质。
三、法律属性与交易特点
可自由交易:
商品房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交易对象:
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存量房);
价格构成:
由土地成本、建筑成本、税金、利润及地段、装修等差价组成。
四、历史背景
商品房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后,为与计划经济时期的公房区分而产生。
综上,商品房是市场化住房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法律属性和交易规则体现了市场机制与政府监管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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