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2019年现行的产假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难产
凡遇难产(需经医疗机构证明),产假增加 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 15天。
流产情况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产假。
三、地区性补充规定
部分省份对产假有额外延长,例如:
山东省: 在98天基础上增加 60天产假
注意事项
产假时间计算以分娩后医学证明为准;
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另有约定(如私企),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