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其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一、垃圾治理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体系,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推广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到2020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要达到95%以上。
村庄清洁行动
开展“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养殖废弃物)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垃圾无害化处理
推广卫生厕所改造,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
二、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雨污分流,完善乡镇污水管网,推进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
工业污染治理
加强乡镇企业污染排放监管,推进工业污染源排查和整治。
三、生态修复
水环境整治
重点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河塘污染,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
土壤污染治理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推广清洁养殖,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生态保护与修复
植树造林、修复破损路面和河岸,改善农村生态景观。
四、基础设施与秩序整治
村容村貌提升
推行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拆除违章搭建和破旧建筑,统一刷白道路两侧。
交通与公共空间整治
整治国道、省道沿线环境,规范店招店牌,清理流动摊点,提升道路绿化水平。
能源与资源利用
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五、组织保障与长效机制
责任落实机制
建立乡(镇)长、村主任负责的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并严格考核。
资金投入与保障
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政府补助、社会赞助和农民自助,建立长效保洁管护队伍。
法规与监督体系
完善环保法规落实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通过以上内容综合整治,旨在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目标,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