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周转材料的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推销”三个明细科目,并进行明细核算。
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以及通过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等,均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施工收入的核算
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施工费用的核算
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
间接费用可先在“工程施工”科目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施工物资和机械的收发及存销登记
施工物资和机械的收发及存销均需进行登记,以确保账实相符。
施工合同的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还包括对施工合同的核算,以确保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准确记录。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他需要核算的活动登记
包括现金收支核算、其他需要核算的活动登记等。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科目。
会计报表的编制和附注
包括会计报表的格式、编制说明和附注,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框架,旨在确保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