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规定,我国法律主要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文件进行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一、计算标准与公式
计算基数 以受害人所在地的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为计算依据。
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生活费 = 基准标准 \times 伤残系数 \div 扶养义务人人数 \times 扶养年限$$
其中:
- 伤残系数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确定(如完全丧失为1,部分丧失为0.5等);
- 扶养义务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依法需扶养的近亲属。
二、赔偿年限标准
未成年人
计算至 18周岁;
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 60周岁以上: 每增加1岁减少1年; - 75周岁以上
其他情形 - 60周岁以上但未满75周岁的,按15年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年赔偿总额限制
被抚养人生活费年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其他扶养人的分担
若被扶养人存在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仅承担其依法应负担的部分;
特殊情形调整
- 60周岁以上被扶养人,若其收入高于当地消费水平,可适当调整赔偿金额。
四、法律依据与争议解决
主要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 争议解决
以上规定综合考虑了被扶养人的实际需求、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