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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证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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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2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房产证加名与房产分割的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规则如下:

一、房产加名的法律后果

加名后仍可能分房

新法明确规定,房产证加名并不直接导致房产自动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购房时间、出资方式及登记情况判断。

婚前全款购房加名

若婚前全款购房且仅登记一方名字,无论是否加名,房产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婚后共同还贷购房加名

- 若婚后加名但未出资,法院可能视为"附条件赠与",需结合出资比例、婚姻时长及家庭贡献综合判定。

- 若婚后共同还贷且加名,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均分。

二、关键影响因素

出资证明

- 全款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资金来源。

- 共同还贷需提供贷款合同及还款记录。

登记时间

- 婚前购房加名不影响产权归属,但婚后加名需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婚姻状态

- 未登记结婚的"准夫妻"加名仍属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按债权纠纷处理。

三、操作流程(以夫妻共同还贷为例)

公证购房合同

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婚前房产公证,明确所有权归属。

协商加名

确定共同还贷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加名手续。

重新办理证件

加名成功后需到公安局重新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本。

四、注意事项

避免"加名陷阱":

单方面加名可能被认定为赠与,需有明确证据表明出资目的与婚姻相关。

财产协议

建议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明确房产份额及债务承担,减少纠纷。

总结:房产证加名并非离婚时的财产保障,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及登记状态综合判断。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机构,避免因法律认知差异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