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类型和行业特点,主要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行业分类标准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5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5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工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20人及以上且3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
-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300万元及以上且300万元以下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
- 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他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小微型企业等。
二、其他划分依据
资产总额: 部分行业(如工业、批发业)以资产总额作为划分标准,例如工业行业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控股关系
三、政策统一标准
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年实施),上述标准已形成全国统一体系,适用于全国范围。部分早期文件(如2003年标准)已随政策调整失效。
四、特殊说明
个体工商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户,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等活动。
地区差异:部分地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标准,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标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了划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