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申报要素需根据具体商品类别和海关要求进行规范填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础申报要素
商品名称 应与《目录》中的“品名”完全一致,若与要素名称相同,可填写“同品名”简化申报。
成分含量
需同时申报“成分”(物质种类)及“含量”(百分比),且各成分总和需为100%。
规格型号
需完整申报货品的“规格”(如尺寸、重量)和“型号”(如型号编号),例如“长×宽×厚(块状)”或“外径×内径×长度(管状)”。
包装
根据《目录》注解要求,需通过包装信息判断是否为零售包装,格式通常为“XX升/铁桶(非零售包装)”等。
用途
主要说明货品的适用场合或下游产品,如“电脑液晶显示器绝缘用”。
外观
包括颜色、形状等可识别特征,尺寸范围较固定的商品需申报具体范围。
二、特殊商品补充申报要素
零部件
除基础要素外,需额外申报具体名称、材质和品牌,例如“多喇叭音箱配件(网罩),用于MQ60H-G型音箱”。
未制成品/不完整品
需注明“未制成品”“不完整品”及程度(如“全新”“使用过”)。
机电设备
需补充生产年代、新旧程度、技术规格、配置等详细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规范: 需严格按《目录》及注解要求填报,错误可能导致关税计算错误或货物滞留。 电子申报
法律责任:申报内容需与实际货物一致,虚假申报可能面临处罚。
以上要素需结合具体商品类别和贸易方式综合填报,建议提前咨询海关或专业报关机构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