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类型和行业特点,主要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行业分类标准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5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5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工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
-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 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为小型企业。
零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
-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
其他行业
- 例如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等,均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为主要划分依据,具体标准需参考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的最新通知。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个体户: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特殊行业
政策依据:以上标准均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制定,最新版为2011年实施。
三、补充说明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结合行业特性制定,确保政策针对性。不同地区可参考统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