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基数的计算涉及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不同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计算范围调整 2019年5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计算范围从城镇非私营单位扩展至城镇私营单位,采用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作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全口径社平工资} = \frac{\sum_{i=1}^{12} \text{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2}$$
其中包含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职工的工资数据。
上下限标准
- 下限: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 - 上限
- 个体劳动者(如灵活就业人员):下限为40%,上限为100%。
地区差异 各地具体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 北京:
2019年上限34,210元,下限3,880元
- 上海:上限22,747元,下限4,676元
- 广东:上限23,835元,下限2,485元
- 江苏:上限19,695元,下限3,460元
- 浙江:上限24,960元,下限4,280元
- 河南:上限15,840元,下限3,100元
二、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
计算范围调整 2019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仍采用 半口径统计
,即仅统计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text{半口径社平工资} = \frac{\sum_{i=1}^{12} \text{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2}$$
其他单位类型(如私营单位)不纳入计算。
上下限标准
- 下限: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 - 上限
- 调整机制:养老金计发基数每年调整,与职工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挂钩。
三、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与待遇关系
社保缴费基数直接影响个人及企业的缴费金额,但养老金计发基数仅与退休时社平工资相关,两者计算范围不同。 例如:某职工2019年缴费基数为8,000元,若当地社平工资为10,000元,则其养老金计发基数仍可能按10,000元的60%(即6,000元)计算。
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基数和比例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调整,建议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2019年数据为准。
计算示例(以成都为例)
若某职工2019年缴费基数为8,000元,成都2019年社平工资为9,000元,则其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00元的60%(即5,400元)。
综上,2019年社保基数需结合全口径社平工资和地区政策综合计算,既与职工实际工资相关,也受地方经济水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