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土地分类国家标准,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分类体系结构
层级结构 采用 两级分类体系
,共分 12个一级类和 57个二级类(部分资料提到56个,可能因统计口径差异)。 例如:
- 一级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分类原则
- 类型唯一性: 不依区域划分类型,确保全国统一性; - 指标体系
- 城乡统一:实现城乡土地全覆盖。
二、主要分类标准
一级类划分 - 农用地:
包括耕地(水田/旱地/园地等)、园地(果园/茶园等)、林地(乔木/灌木/红树林等)、草地(天然/人工牧草地等);
- 建设用地:涵盖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 未利用地:包括荒地、沙地、盐碱地、水域及滩涂等。
二级类示例 - 商服用地下含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娱乐用地等;
- 工矿仓储用地包含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等。
三、补充说明
分类依据:
主要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适用于全国土地调查、规划和管理;
应用场景:土地规划、资源调查、统计分析等需依据具体分类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土地用途、自然属性及管理需求,体现了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的系统性与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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