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认定条件需同时满足软件企业认证和软件产品认证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软件企业认证条件
企业资质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需以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主营业务,且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满1年(部分地区可放宽)。
人员结构
- 大专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
- 研发人员(含技术专家)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研发投入
当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比不低于60%。
收入结构
-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 嵌入式软件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占比分别不低于40%。
知识产权与质量保证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专利权);
- 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运行文档记录。
二、软件产品认证条件
产品要求
- 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需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技术标准
- 产品通过省级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具备明显的技术创新性和市场应用价值。
三、其他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如河南省)对注册时间、知识产权证书类型等有具体要求(如《软件产品评估证书》),需结合当地政策判断。 核心关键技术
避免混淆:双软认定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差异,前者侧重软件企业资质,后者侧重年营收和研发占比(年营收超3000万或研发占比超4%)。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条件系统梳理,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获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