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和任职规则如下:
一、监事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监事的主要职责包括:
财务监督 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审查财务收支、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防止财务造假。
经营管理监督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或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决策参与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主持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的会议,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法律维权
依法对违法或违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信息获取权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调查经营异常情况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
二、监事的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未欠债。
- 股东担任监事需满足:
- 不得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个人及近亲属未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
- 未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或重大诉讼纠纷中。
职工代表监事
必须包含至少1/3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的独立性
监事会作为公司独立机构,其监督行为不受公司管理层干预。
公司债务由公司独立财产承担,监事个人不承担债务责任,但需对履职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四、特殊情形说明
股东兼任监事: 允许股东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类监事,但需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规模较小的公司
综上,公司监事通过独立监督保障公司合规运营,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其职责与独立性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