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方式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它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到填写经营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自产自销:
指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般适用于规模不大的手工业者,如鞋店、服装店等,这些企业通常是前店后厂,边生产边销售。
加工:
包括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等,企业按照合同要求改变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形状、性质、用途等。
修理:
指企业按照客户要求对商品进行维修和保养。
委托收购:
企业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购商品或服务。
代销:
企业接受他人委托,代为销售商品或服务,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批发:
指企业成批、大宗地售出商品,销售对象主要是商品经营者或零售商,不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批零兼营:
企业同时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务。
零售:
指企业成批、大宗地买进商品,零星分散卖出,销售对象多为最终消费者。
服务项目:
包括各种提供服务的项目,如咨询、维修、设计等。
其他: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能还包括其他经营方式,如灵活经营、核心业务经营、速度经营等。
在填写经营方式时,企业应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并且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业务特点。同时,企业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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