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方案,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可归纳为以下核心内容:
一、评选目的
通过表彰道德模范和优秀公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范围
覆盖社区、学校、单位等不同领域,面向16岁以上公民(已获往届荣誉者不再参评)。
三、评选类别及标准
分为五大类,每类设具体评选标准:
助人为乐类 - 长期帮助无血缘关系的困难群体(如老幼病弱、鳏寡孤独者);
-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
- 获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类
- 公民权益受侵害时挺身而出,协助保护或报警;
- 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斗争,提供重要线索;
- 在抢险救灾中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类
- 坚持诚信原则,履约践诺;
- 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长期无不良信用记录;
- 职业活动中保持优质服务。
敬业奉献类
- 职业岗位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
- 长期在艰苦条件下默默奉献;
- 获得群众广泛认可。
孝老爱亲类
- 孝敬父母,兄弟姐妹团结互助;
- 家庭关系和谐,患难与共;
- 被评为“文明家庭”者优先。
四、评选流程
推荐阶段: 个人或单位推荐候选人,提交事迹材料。 成立评选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群众投票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张榜公布拟表彰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颁发荣誉证书,举行表彰仪式。 五、实施保障 组织保障评议阶段:
公示阶段:
表彰阶段:
宣传保障:通过宣传栏、网络平台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
激励机制:将评选结果与评先评优、精神激励挂钩。
六、注意事项
评选注重事迹真实性、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
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活动贴近实际、接地气。
通过以上方案,可系统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