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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面积配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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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面积配建标准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地下室设计规范》以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配建标准:

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

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十层以下(不含十层)的建筑

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单建工程

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面积的具体计算

对于A+B+C三类建筑:

A类(大于10层的建筑):按首层面积计算。

B类(10层以上的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计算。

C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地下总建筑面积的15%计算。

其他特殊情况和例外

裙房商铺3层,地面总建面积17000㎡,地下车库2层,地下总建筑面积18000㎡,应建面积为:7600 + 17000*5% + 18000*15% = 11150㎡。

居住用地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用地,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

特殊用地如军事、外事、保安项目,无人防配建要求;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和控制用地,待明确用地性质后,按相应比例配建;混合用地项目,根据地上建筑物不同功能对应的配建比例进行配建。

关于电梯

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一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面积配建标准主要依据建筑的层数、基础埋深、是否单建工程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配建比例和计算方法应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建议在具体项目中,咨询当地人防部门或专业设计机构,以确保符合最新的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