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核准是公司设立的重要前置程序,需通过工商部门完成。以下是具体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核准机构与材料要求
核准机构
企业名称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
必备材料
- 全体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
- 公司章程(需全体股东签署)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住所使用证明
二、核准流程
在线申请
通过当地工商局官网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系统自动进行初步审核。
现场办理
部分地区需携带材料到工商局窗口办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名结果
- 通过: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
- 不通过:收到《名称不予核准通知书》,需修改名称后重新申请
三、注意事项
名称规范
- 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如不含其他企业名称、与注销企业名称未满3年等
- 中文名称需使用规范汉字,外文名称需自行翻译且无需额外核准
地域限制
- 无地域公司需满足:
- 在3个不同省份设立满1年且对外投资公司字号一致
- 注册资金无最低限制
- 带“国际”等特殊字样的名称需额外审核
有效期管理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可申请延期1次(共12个月),但需重新申请
- 名称核准与工商登记需在有效期内完成
四、办理时效
核准时间通常为3个工作日
加急服务需通过工商部门或专业机构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工商局官网查询名称可用性,避免重复提交材料。若需变更名称,需先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