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减免 - 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 向社员销售农资(如种子、化肥、农机)同样免征增值税;
- 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 农业生产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需提供农业生产收入证明、合作社章程等材料申请。
其他税费减免
- 签订农业生产合同免征印花税;
- 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产品的其他情形,可能涉及增值税抵扣优惠。
二、财政补贴与金融支持
直接补贴
- 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含水稻、玉米等);
- 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等。
贷款与购机补贴
-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单笔100-6000万元);
- 购置农机设备补贴。
土地与能源优惠
- 土地流转补贴(如种植水稻20亩以上每亩150元);
- 规模化养殖用电按农业生产价格执行。
三、专项扶持与项目资金
产业化与生态项目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沼气工程等专项扶持资金(80-160万元/项目);
- “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约100万元)。
人才与能力建设
- 农业人才培养计划(如1500名带头人培训);
-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
四、其他重要政策
农产品流通政策: 鼓励与超市、学校食堂等对接,建立产销衔接机制; 涉农项目申报
注意事项: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需以当地财政、税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建议合作社定期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