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行政区划主要分为 都道府县和 市区町村两大层级。具体如下:
都道府县
日本全国共分为47个一级行政区,即都道府县。
其中包括1个都(东京都)、1个道(北海道)、2个府(大阪府和京都府)以及43个县。
市区町村
市町村是日本的二级行政区划,相当于中国的地级或县级单位。
市町村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市、町、村以及特别区。
根据人口规模和密度,市町村分为政令指定都市、一般市、町和村。
截至2007年4月1日,都道府县下设782个市、827个町、195个村,另外东京都下设23个特别区,北海道下有14个支厅。
此外,日本还有习惯性的地区划分法,将国土划分为“四岛八地方”:
四岛:北海道、本州岛、四国、九州岛。
八地方:北海道地方、东北地方、关东地方、中部地方、近畿地方(又称关西地方)、中国地方、四国地方和九州地方。
这种行政区划结构旨在实现地方自治,各地方公共团体的居民可以选举自己的行政首长与地方议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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