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重要法规,其核心内容可概括如下:
一、管理原则与适用范围
管理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基本原则,强化安全保障与服务质量提升。
适用范围
覆盖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单轨、磁浮等线路也参照执行。
二、运营前期管理要求
规划衔接
运营单位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阶段设置运营服务专篇,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客流需求、运营安全等因素。
安全评估制度
建立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制度,明确试运行、初期运营、正式运营等交接界面工作内容。
三、运营服务与安全管理
服务标准
保障车站、车厢整洁,保持出入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风险防控
实施风险隐患管控治理,建立设施设备准入与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应急管理
完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监管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监管,省级及市级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划分
明确运营单位、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建立信息统计分析制度。
法律责任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运营资质等。
五、附则与修订机制
生效时间: 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修订机制
该规定通过系统化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高效运营,同时兼顾乘客体验与行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