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发票专用章的新规定,综合相关税务公告和实施细则,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的规范要求
基本样式 - 形状为椭圆形,长轴40mm、短轴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 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名称过长可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文字格式
- 汉字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使用Arial体。
- 具体尺寸要求:
- “发票专用章”字样:高4.6mm、字宽3mm;
- 纳税人名称: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长度确定;
- 纳税人识别号: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
顺序编码
- 需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印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
二、管理规范与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管理
- 发票专用章的印制需经税务机关审批,仅限指定税务机关发放。
- 税务机关需对发票专用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追溯和监控系统。
违规处罚
- 伪造、变造发票专用章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 未按规定使用(如未加盖、压线等)可能导致发票无效,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税务登记证要求: 需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 章模留存
以上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规范发票管理,防范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