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学历与学位要求: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专业: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或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需1年经验。
专科毕业需1年经验。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或专科毕业需1年经验。
其他条件:
1971年(含)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需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Ⅰ类人员:
取得结构工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4~6年相关工作经验。
取得其它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5~8年相关工作经验。
1970年之前为建筑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
1970年之前为建筑工程专业中专学历,并拥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1970年之前参加工作,无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5年。
Ⅱ类人员:
需满足上述Ⅰ类人员的部分条件,具体年限要求根据具体规定。
建议:
学历与工作经验:考生需确保其学历和工作经验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具体要求。
专业类别:考生需确认其专业类别是否在报考范围内。
报名时间与考试:关注报名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考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