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具体归属和核算规则如下:
一、科目定义与核算范围
工程物资指企业为固定资产建造、技术改造等工程准备的物资,包括:
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
未安装设备
大型设备预付款
生产工具及器具等
二、会计处理流程
购入时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完工后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资产负债表列示
未完工时: 作为非流动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 完工后
四、注意事项
工程物资与存货区分: 不直接计入存货,因其使用目的(长期资产建设)与存货(短期消耗)不同
减值处理:可通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
五、所属分类
在资产类科目中,工程物资通常与 在建工程科目关联,但属于独立的核算对象,完工后单独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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