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核心规范,其核心内容与实施要求如下:
一、标准体系与适用范围
标准版本 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了2006年的旧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如自来水厂)和分散式供水(如农村自备井),涵盖居民日常生活饮水和烹饪用水。
二、核心指标分类及限值
微生物指标(防止病原微生物)
- 总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100mL水样) - 耐热大肠菌群
- 菌落总数:城市集中供水≤100CFU/mL,农村小型供水可放宽至≤500CFU/mL
毒理指标(控制化学污染物) - 重金属:
铅≤0.01mg/L,镉≤0.005mg/L,汞≤0.001mg/L
- 无机物:砷≤0.01mg/L,铬(六价)≤0.05mg/L,硝酸盐(以N计)≤10mg/L(城镇),≤20mg/L(农村)
感官性状指标 - 色度:
≤15度(铂钴色度单位)
- 浑浊度:≤1NTU(散射浊度单位)
- 异臭异味:无
一般化学指标 - pH值:
6.5-8.5
- 溶解性总固体:≤1500mg/L
- 总硬度:以CaCO₃计≤550mg/L
三、标准修订与意义
指标调整 - 新增指标:
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 删除指标: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等13项
- 分类优化:将部分指标调整为扩展指标
实施效果 2023年全国抽检数据显示,市政供水合格率达97.2%,但管网末梢水合格率降至89.7%
四、其他要求
消毒处理:
饮用水需经消毒处理并符合感官性状要求
检测方法:配套标准GB/T 5750-2023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通过多维度指标体系,从微生物、化学、感官等层面保障饮用水安全,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先进性。